依据航空器飞行规则和性能要求、空域环境、空管服务内容等要素,将空域划分为A、B、C、D、E、G、W等7类,其中,A、B、C、D、E类为管制空域,G、W类为非管制空域。
为及时衔接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制度安排,确保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管理、人员资质、登记管理、飞行活动等管理链条上形成“闭环”,有必要出台专门的配套规章,全面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安全无人驾驶航空器与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相比,具有智能化程度高、应用范围广、制造使用成本低、操作简便等特点,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农林植保、物流配送、地理测绘,安全巡查、文化娱乐乃至载人运输等领域。实践应用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影响航空安全、公共安全甚至国家安全,有的单位、个人在重大活动期间违反禁飞规定,干扰民航正常飞行活动
运营合格证换证及颁证。根据《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有关事宜的通告》(民航通告〔2023〕 1号),民航局积极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换证及颁证准备工作。
无人机常见性能检测项目:主要测飞行参数:大飞行高度、大续航时间、飞行半径、大水平飞行速度、航迹控制精度、手动遥控距离、抗风能力、大爬升速度等
GB+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GB/T 3222.2-2022 声学 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 第2部分:声压级测定 GB/T 17626.2-201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20441.4-2006测量传声器第4部分:工作标准传声器规范 GB/T 35018-201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GB/T 38152-2019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GB/T 38909-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与试验方法 GB/T 38930-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抗风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41300-2022民用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
面对无人机“黑飞”给民用机场带来的严峻挑战,民航局正在积极建立健全法规体系,鼓励各机场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机场净空保护工作效能。但由于无人机探测与反制设备技术种类繁多、性能各异、用途不尽相同、市场较为混乱,机场管理部门很难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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